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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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省级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通知下属单位确认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报名回执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归口处室。
(二)参加本次培训可抵免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由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处理。未全程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予抵免继续教育,尚未在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于报名前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czt.zj.gov.cn)会计人员信息-信息登记,按要求进行登记,以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及时导入。
(三)本次培训费用由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附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
附件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
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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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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