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4663

2019年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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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 学分;

(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 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 学分;

(四)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认可的网络培训或参加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税务、审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 1学分;

(五)独立承担研究部门、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 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 90 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 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 60学分;

(六)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 30学分;与他人

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 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 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

作者折算为9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 学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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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10/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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