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12740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首页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均须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已退休或者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可以自愿参加继续教育。

[全文完]
如果本文档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拨打客服热线 400-900-5955
扫描二维码微信页面打开



发布:2025/4/14 15:59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沪ICP备05013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