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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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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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3/31 14:23
更新:2025/4/1 13:30
更新:2025/4/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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