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12553

如何登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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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分登记前提:

        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前,须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否则将无法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在深圳平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将无法同步至全国统一平台。

 
(二)学分登记(手动登记)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课程的会计人员登录深圳平台“继续教育申报”模块提交申请。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统一平台“个人继续教育登记”模块提交申请。已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继续教育申报的会计人员,无需在深圳平台重复申报
 
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学分登记步骤
(学分登记操作帮助文档:https://ce.esnai.net/accshenzhen/bulletin.do?id=413
        1、完成听课,打印合格证书
        2、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https://public.szfb.sz.gov.cn/zhcz-accountant/#/portal/home)上传合格证明(请将合格证明转为图片格式上传)
        3、等待审核通过即可。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短信通知预受理→财政部门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三)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方式:
        1、全国统一平台:首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查看继续教育情况”。
        2、深圳平台:首页—“继续教育查询”。
        3、“深圳财政”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会计综合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查询”。
 

  注:  在深圳平台“继续教育查询”栏目可查询、但全国平台查询不到的继续教育记录,会计人员可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缺失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补登记。会计人员需在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栏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栏目,分别提交缺失年度学分申请,并上传在深圳平台的继续教育记录截图作为佐证材料,由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在全国统一平台查询到缺失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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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3/18 13:15
更新:2026/5/1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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