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12520

学分记录回传/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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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分回传的说明:

  1. 学分回传规则:

  • 常规情况:系统支持回传 所有所选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记录,无需学员自行申请。

  1. 注意事项:
    后续如政策调整,需学员自行前往全国会计继续教育平台申请补录的,我们将另行通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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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1/17 11:23
更新:2026/3/20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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