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10148

哈尔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成绩确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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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免学分的学员,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平台向哈尔滨市财政局统一登记学分,个人无需办理。会计人员在学习完成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查看。

有抵免学分的学员(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平台录入过抵免学分),须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后,自行到黑龙江省会计网上传证明及其它抵免学分材料办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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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7/28 13:38
更新:2023/11/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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