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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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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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7/24 13:41
更新:2023/7/2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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