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对象
首页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新疆
全区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全文完]
如果本文档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拨打客服热线 400-900-5955
扫描二维码微信页面打开
发布:2023/7/24 08:15
更新:2025/3/14 13:15
更新:2025/3/14 13:15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沪ICP备05013522号